中国阻燃学会秘书长、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周政懋表示,虽然我国阻燃行业发展起步较晚,但技术发展已达国际先进水平。目前我国阻燃制品以出口居多,国内市场发展还有很大空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明确规定我国的消防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周政懋专家指出,阻燃产品使用即是“以防为主”,是减少火灾发生或遏制更大火灾发生、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的有效手段。随着我国材料工业的发展和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阻燃材料作为一种新型环保的保护材料已大量应用于化学建材、电子电器、交通运输、航天航空、日用家具、室内装饰、衣食住行等各个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此外,煤田、油田、森林灭火等领域也促进了我国阻燃材料生产的快速发展。
我国在1995年就实施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1995,并于2001年进行了修订。《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明确规定:“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妥善处理装修效果和使用安全的矛盾,积极采用不燃材料和难燃材料,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然而由于标准法规的相对滞后与执行等问题,目前阻燃材料在公共娱乐场所的应用与普及还远远不足,市场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近几年来多起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进一步促进了人们对阻燃材料应用标准法规的关注,但是,目前我国部分业主对有关的消防法规和标准并不熟悉,甚至有相当一部分单位根本就不知道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还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性能和燃烧性能的分级检验;部分公共娱乐场所经营者和管理者想节省成本,抱有侥幸心理,逃避检验。从生产企业角度出发,由于用户对阻燃材料缺乏了解,加上市场竞争,导致低价的假冒伪劣产品出现;有些生产者在经营活动和建筑工程中伪造防火安全性能和绿色环保等检验报告欺骗用户和监督***关,制约了阻燃材料市场的发展。
周政懋教授还介绍,美国是世界上阻燃性技术法规较为健全的国家之一,不仅对公共娱乐场所阻燃做了相关规定,更延伸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美国对儿童睡衣和一般性服装的阻燃性能均作了规定。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也都制定了相关技术法规,例如对儿童晚装的阻燃性能提出了要求,其中英国对成人晚装的阻燃性能也有规定,并且规定了测试方法。而我国在这方面还是空白,仅仅对从事特殊行业的人们所穿用的阻燃服制定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此外,美国、日本和加拿大对地毯、床垫、窗帘等装饰用纺织品也制定了相关技术法规,提出了阻燃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
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重大伤亡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为进一步防止事故发生,促进阻燃材料市场发展,我国已于2008年7月1日开始实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GB20286-2006,该标准是公安部为了有效控制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制定的,该标准明确了公共场所用阻燃制品及组件的定义及分类、燃烧性能要求及标识等内容,规定了公共场所使用的建筑制品、铺地材料、电线电缆、插座、开关、灯具、家电外壳等塑料制品以及座椅、沙发、床垫中使用的保温隔热层及泡沫塑料的燃烧性能,提出了相应的阻燃标准等级要求。要求“公共场所必须使用燃烧性能符合要求的阻燃制品,并施加阻燃制品标识。”
此外,我国自2009年5月1日实施的新《消防法》也对公共娱乐场所装饰装修材料做了强制性规定。新《消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在发生火灾时,不燃性能可持续5分钟以上的材料为“难燃材料”;不燃性能可持续20分钟以上的材料为“不燃材料”。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娱乐场所的顶棚、墙面、地面和装饰织物应该采用不燃材料,或者经阻燃处理的各种制品,其中,花岗石、大理石、水泥制品、瓷砖等不燃材料的防火等级最高,而纸面石膏板、水泥刨花板等难燃制品也广泛应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
阻燃材料市场的发展与政策法规有着密切的关系,适时而可行的、有严格要求的法规对阻燃材料市场的发展有很大的推动作用。随着《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和新《消防法》的施行,公共场所阻燃材料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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